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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商標是企業(yè)保護自身品牌、維護品牌權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申請商標注冊時,有些企業(yè)可能會遇到相同或近似條款被駁回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如何應對呢?
以下是一個真實案例及其應對措施。
某服裝公司申請商標“M合心”,商標局在初審過程中認為該商標與已有商標“合心(HEART TREND)”近似,可能導致涉及消費者混淆,因此駁回了該商標申請。于是,該公司就采取以下措施來應對。
1.調整商標名稱
該公司經過了認真查看和分析商標局公布的所有商標,最終決定將原名“M合心”更改為“M和心”。這樣,商標局駁回的原因不再存在。
2.提供商標使用證據(jù)
為了證明申請商標使用在實際生產和經營活動中不會引起混淆,該公司向商標局提交了已發(fā)行和銷售的產品的相關證明材料,證明了該商標已被市場驗證,并在市場中具有獨立性。
3.申請聲譽證明
該公司還向商標局提交了其在行業(yè)內的聲譽證明,包括行業(yè)知名度、近年來取得的行業(yè)榮譽、品牌形象等,并說明該商標在市場上已成為公認的識別標記。
4.申請復審
在認真研究商標局對該商標初審駁回理由和專家意見后,該公司決定對商標進行復審。公司的復審意見主要集中在商標名稱和作用標識、商品和服務領域、商標使用時間以及相對商標等方面。
最終,經過調整商標名稱、提供商標使用證據(jù)和申請聲譽證明,加上復審,該商標最終獲得了注冊。
總之,遇到相同近似條款被駁回的情況,企業(yè)應該冷靜分析、認真排查自身商標是否存在侵權風險,并結合已有商標加以證明;如果確實存在風險,則可以適時調整商標名稱或者在不影響商標品牌推廣的情況下縮小商標保護范圍。同時,還可以向商標局提供更多商標使用情況、產品銷售數(shù)據(jù)、行業(yè)聲譽證明等,以增強其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的說服力,從而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